各區縣(市)、開發園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建設監察支隊、市建設安質總站,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全力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六連冠”會議有關精神,對標對表全面加強本年度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根據《市住建局提標提質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六連冠”攻堅行動方案》、《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2020年寧波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心城區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執法巡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就加強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規范工地圍擋設置。重點加強線性工程圍擋封閉管理;建筑工地圍擋相關責任主體應加強對圍擋的日常檢查、維護,確保圍擋牢固、完整、清潔;圍擋公益廣告展示面積不少于建筑工地圍擋墻體面積的30%、公益廣告優先從我局公益廣告庫中選用,應包括“講文明樹新風”等公益廣告內容,鼓勵選擇內容、色調與周圍城市景觀風貌相融合,有與城市歷史文化相承接、與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賞習慣相契合的自創公益廣告作品,確保公益廣告設計精美、耐久性強。
(二)全面加強工地內部環境管理。工地范圍內主要道路應硬化平整,排水設施應設置完善,工地內部應無明顯坑洼積水,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并設置標牌,工地內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應及時清運不得積壓,項目大門口設置沖洗裝置和廢水沉淀池(三級沉淀),并配備高壓沖洗設備和設置排水溝,出土階段必須安裝車輛自動沖洗裝置,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后方可出場,并建立車輛沖洗臺帳。
(三)全面深化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全面對標建筑揚塵防治“8個100%”要求,按照《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加強裸土覆蓋、灑水抑塵、安全網布設、沖洗地面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超過約定的開工期限三個月未能開工的建設用地,應當由建設單位負責對裸露地面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四)全面加強建筑工地外部環境保潔措施,主出入口20 米范圍內保持清潔,積極配合保潔單位做好工地周邊保潔工作;施工現場出入口及圍擋周邊共享單車、電動車、機動車應規范停放;施工現場周邊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應平整、連續、通暢,不得以施工原因造成損壞或被違規占用,主干機動車道無被侵占、毀壞現象。
(五)全面開展工地巡街執法“回頭看”。各地住建部門在執法巡街工作發現的問題應書面通知責任單位及時落實整改,并適時開展問題整改復查工作。我局將根據各地上報的巡街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回頭看”檢查,對于未整改完成或屢教不改的工地將視情況通過通報批評、信用扣分、重點監管等方式進行嚴厲查處。
(六)全面加強文明施工監督考核,深化“揚塵治理”紅黑榜制度并擴面為“文明施工”紅黑榜。對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問題實施“零容忍”,自本文件印發之日起列入文明施工黑榜的建筑工地將同步納入該季度重點監管名單,兩次以上列入文明施工黑榜的建筑工地將取消本年度標化工地參評資格;對于未按要求落實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未開展巡街執法工作的屬地住建主管部門,本年度單項考評降低一個等級,對于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且情形惡劣的,該地區本年度單項考評直接定為“不合格”等級。